全院教职工:

为深入落实计划财务处“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全面服务、精准服务、优质服务”五服务理念,持续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积金业务资讯服务,计划财务处搜集、整理了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年来出台的系列优惠政策及措施,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取消在中心城区已实施的“个人购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一”的规定,扩大对购房人公积金资金供给;支持职工改善性住房需求,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从40%下降到30%。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它住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对我省“楚才卡”人员,实行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对市委市政府专项“招硕引博”人员,实行博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硕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原地址江津西路267号)于2022年5月1日搬迁至荆州市市民之家。自5月7日开始,公积金归集、提取及贷款业务的受理均在市民之家的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市民之家公积金服务大厅地址:荆州市沙市区立新街道明珠大道21号市民之家A区二层北厅。

缴存信息、缴存证明、结清证明、缴存明细打印。

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正常离退休提取、购买自住房提取材料提交、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材料提交、租住自住住房提取材料提交。

提前还贷、按月提取还款签约、还款账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