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讼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9月1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了“郭文思减刑案”调查结果。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
共计推动解决4大类120余个问题:文体设施方面,新建小游园3处,修整健身设施50余件(套),方便了市民休闲健身;交通出行方面,推动调整公交站点设置1处,优化线路4条,疏通断头路1条,新增道路照明4公里,方便了群众出行;人居环境方面,整修居民小区道路13条,推动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630余个,非机动车集中充电车棚16个、充电位800余个,解决物业管理问题5件,惠及20个老新村居民生活;纪检监察方面,查处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及不正之风问题2起,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3人。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为重点,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构建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长效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住建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志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志民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收受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专项治理漏缴土地出让金工作开展不力;在承揽工程、项目规划评审、申请社保补贴资金等方面与私营企业主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 李志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日前,本溪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本溪银行明山支行原行长张涛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2009年至2016年,张涛利用职务之便,在审批发放贷款等方面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破坏营商环境
解释争点: 曾被停职之公务员于惩戒议决前,有休职期满复职之适用? 解释文: 公务员惩戒法第四条第二项所定休职期满之复职,不因其在惩戒处分议决前,曾被停止职务,而排除其适用。 理由书: 公务员惩戒法第十六条第三项之复职,系复惩戒处分议决前被停之职,第四条第二项之复职,系于休职处分执行后回复被休之职,二者性质不同。休职期满,许其复职,既为公务员惩戒法第四条第二项所明定
汉中西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副大队长充当“保护伞”,被“双开”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现将1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西乡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原副大队长杨俊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 杨俊在担任西乡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案队队长、西乡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给予的财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通风报信,泄露工作秘密,以及在有关案件处置中给其提供帮助,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为改善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制订的“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法”2012年10月23日上路,各项室内空气质量污染物建议值出炉。最重要的“室内二氧化碳浓度”标准,环保署建议值不得超过1000ppm;第一波将公告大型医疗院所、政府机关、交通场站(铁公路及航空站)为管理对象,检视这类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以保障国人健康,;规场所将开罚5万至25万不等。 环保署空保处长谢燕儒表示,当室内二氧化碳达到1000ppm时,会让人觉得昏昏沉沉、疲倦、工作情绪受到影响
2021年7月30日,郑州市爆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郑州市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对疫情防控失职失责问题进行调查,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对9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孙晓红,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其现任职务。 付桂荣,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免去其现任职务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校党委、校学工处(部)要求和部署,我院将认真做好今年在校、在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初步完成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国家助学金初评审工作。现制定初核、评定办法,具体如下: 3、学生个人提出申请,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按学校下发名额报系部审查、认定; 4、院部在各班级上报的学生名单中按学院下发计划数进行各班级名额的审查、认定; 5、院部办公会议参照认定、评审标准,对已通过审查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的认定; 6、进行院公示,设立举报电话; 7、如存在异议,院部将立即核实、了解,并做出判定;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参加国家、省级举办的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加非法组织或老乡会;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各项社团活动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态度一贯端正,表现特别突出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1、受自然灾害影响地区学生按规定优先考虑; 2、单亲家庭、父母身患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3、家中兄弟姐妹多,且均在大学或高中学习的学生; 4、家处偏远地区、农村无固定经济来源以至无力承担学费或生活费的学生; 5、在校生活简朴、节俭、不住公寓、无电脑、不吸烟、不酗酒、品学兼优、无违纪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