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是针对发生租屋纠纷时,房东跟房客究竟能主张何种权益,分别加以导引说明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当房东与房客发生租屋纠纷时,通常最直接也最快速的方法就是双方沟通协调,直到达成共识为止。只是,当彼此无法达成共识时,就可以依乡镇市调解条例第10条第1项规定向乡、镇、市公所调解委员会声请调解,或透过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第403条第1项第5款的“调解程序”(此规定于无同法第406条第1项各款情形始有适用)、第427条第2项第1款、第8款的“简易诉讼程序”,或者第436条之8第1项的“小额诉讼程序”来保护双方应有的权益。针对生活上常见的租屋纠纷,请就以下选项加以选择,本案例将导引您了解在不同事件态样下的适用法条及法律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