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课堂教学效果,提高广大教师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树立以学生为本管理理念,发挥系部、学生在教学运行及质量监控中的作用,结合我系实际,制订此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为保证本着公平公正、学生评价为主体合理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原则,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实事求是、科学准确、以评价量化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评价周期内,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事故并被学校核实认定的教师评价等级不能为优秀、良好。
2)比例及量化:分数占总成绩的20%,原始分数经过百分制折合乘以20%为此部分的成绩。
3) 评价方式:学期初,由系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全系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考核评价专家组进行评价打分。
介绍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和地位,学生能够有效把握。
2)比例:分数占总成绩的80%。
3)组织过程:为保证学生评价人数,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期末任课教师结课后,由任课教师本人组织学生进行课程评价打分。
4) 评价分数的认定:学生评价后,系部进行课程评价分数汇总并进行分析。如果出现不同年级、不同班级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分数整体偏低,此些课程的评价分数与系部所有课程评价最高分相差2分以上等异常情况,为消除此部分的影响,经系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讨论确定后,根据实际情况,取全部课程评价最高分与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评价最高分进行对比折合,这些课程的原始评价分经过折合后为该课程的评价分。如果不出现评价分异常等情况,则认定所有教师的原始评价分数合理有效。最终取每位教师所任课程评价最高有效分为学生评价分数。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系考核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考核结果最终经过系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讨论确定后,实事求是、科学准确、以评价量化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经系主任签字盖章后及时向学校督导办公室提交本单位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