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五将一项税务令刊宪,以让《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的多边公约》的条文在完成本地立法程序后在香港生效。该命令有助香港落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的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BEPS)应对方案。 BEPS指跨国企业利用税务规则的差異和错配,人为地将利润转移至只有很少或没有经济活动的低税或无税地方的规避缴税策略。 香港2016年6月向经合组织承诺实施BEPS应对方案,其中与税收协定相关的措施包括防止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安排遭滥用,以及改善全面性协定所订定解决争议的机制。 经合组织制定《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的多边公约》,旨在确保与税收协定相关的BEPS应对措施在多边框架内迅速、协调和一致地实施。截至本月16日,包括香港在内的99个税务管辖区已加入公约。 政府于2016年年底就BEPS应对方案的拟议实施策略进行公众咨询,当时接获意见表示支持藉公约修订双边税收协定,以免却逐一修订的需要,并为纳税人提供更明确的税务依据。 中国在2017年成为公约签署方,并在今年5月向经合组织交存公约的核准书。中央人民政府征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将公约的适用范围延伸至香港。在完成本地立法程序后,公约的条文将在香港生效。 《税务(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的多边公约)令》下月19日提交立法会按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