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早上好,今天的问题很有意思,虽然基本不过却很要命,离职前的预告期间可以说是陷阱满满,一个不注意,就有可能让劳资双方中奖,所以今天我们来针对这个主题做分享!

一、找工作可以用什么假,法无明文规定:

找工作可以用什么假?法律其实没有明文规定,依个人的经验来说,只要不用病假的话,其实无论是事假、特别休假其实都是可行的,但有些细节要注意,待会在后面我会再做说明。

二、有一种假叫‘谋职假’,但要有条件才可以成立:

不是有一种假叫谋职假吗?是的,不过啊这有成立要件,那就是员工被公司资遣的时候,员工才会有权利要求有谋职假,所以我们反推回来,如果是员工自请离职的时候,还会有这种假的适用吗?答案是不行喔,所以不要以为只要找工作就可以有谋职假,看清楚上面的规范!

三、请特休找工作是一个很‘笨’的方式,为什么?

如果是我个人的话,我不会请特休来找工作,因为特休在离职前没有休毕的话,是可以要求公司结算成日薪,看看上面反黄的部分就可以清楚知道,在工作没有着落前,留多一些钱在身上是保险的,贸然把特休全部用完,是一个不明智的方式。

四、雇主得拒绝员工请特休吗?

实务上正反两面的说法都有,不过有一个要特别的注意,那就是申请特别休假是否符合公司的请假程序,在实务上也有过员工没有遵守公司的请假规则,结果请假不成反成为‘旷职’,所以我会认为公司是可以‘有条件拒绝’员工特休之申请的,所以这位网友要先看清楚公司的请假程序,这才是关键,当然如果公司没有规定就硬性规定员工不得请特休,那当然是违法。

五、找工作请用事假比较妥当:

找工作用什么假最适当?当然是事假,不过我给各位一些建议有时候在职场上讲一些善意的谎言是必要的,因为在预告期间,你大声说要去找工作其实对公司来说是一种剌激,这也是给自己添加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麻烦低调找工作即可,所谓的好聚好散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