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仍有许多窒碍难行之处,等待政府修法化解障碍。(本报资料照)
营建署11日举办“政府主导都市更新成果展览”,汇整近十年来政府主导都更案例成果总集与拍摄影像记录演变。营建署表示,修订版《都更条例》草案及《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重建条例》草案,都预定下会期送立院审议,加速解决都更问题。
新版都更条例主要是落实公办都更,营建署长许文龙说,包括推动老旧住宅重建及社会住宅,设置行政法人中央专责机构等重点工作,都更涉及各单位整合及私有地协商,因此成立专责机构有其必要性、急迫性。营建署都更组指出,自民国94年起就筹划及推动政府主导都市更新计划,持续辅助地方政府推动都更,配合研拟防灾计划、振兴地方产业、活化文化资产,进行先期检讨评估作业,补助兴建相关公共工程,并推动大面积公有土地指标型都更案。
内政部表示,现正推动《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奖励机制》提供危险及老旧建筑物较简便的重建流程,保障民众居住安全。方案内容包括容积奖励最高达容积1.4倍,同时放宽建蔽率10%,更提供租税奖励,若两年内未移转者,租税优惠可延长至房屋脱手为止,举凡屋龄30年以上经耐震评估须拆除、或40年以上、海砂屋等危险建筑,以及与上述相邻建物,不论有无电梯,只要取得全体所有权人同意,都可适用。
不过,民间团体持反对意见,专业者都市改革组织表示,该条例草案的立法速度之快、内容之草率,跟任意搭建的违章建筑如出一辙。以危险建物夹带老旧建物,为产权单纯的个别建物另辟蹊径,不仅对特定对象送上大量容积,不顾既有都市环境公共设施不足的问题,还明定排除既有建筑与都市计划相关法令的规范。该条例一出,将再次乱发容积奖励,都更再次被污名化,社会需要的是一套可以协助都市进行常态性转型的永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