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过去都市更新房屋税减半征收期限仅2年,土地增值税及契税减征仅以权利变换实施为之,现经中央修法后,主管机关得同意延长房屋税减征10年,而且针对过去未纳入税赋减免项目对象新增协议合建,未来亦可申请土地增值税及契税减征40%。台北市率全国之先,实施调降都更税,并追朔自2019年1月30日起适用,可望提高民众参与都市更新意愿,并鼓励实施者朝向整合全体同意以协议合建方式实施都市更新。

都市发展局黄景茂局长表示,都市更新条例自1998年11月11日公布至今历经9次修正,台北市因都市更新后房屋价值提升,导致民众因参与都更税基提高、增加经济负担,致民众参与意愿裹足不前,爰北市府于修法期间多次向内政部提出修法建议,内政部采纳并于2019年1月30日经总统公布施行,扩大税赋减免范围与期限,以提高民众参与都市更新意愿。

过去,都市更新房屋税减半征收期限仅2年,土地增值税及契税减征仅限以权利变换实施为之。现经中央修法后,授权主管机关视地区发展趋势及财政状况,得同意民众办理减征,延长房屋税减半征收10年,及协议合建办理产权移转时得减征土地增值税及契税40%,台北市率全国之先调降都更税,并追朔自2019年1月30日起实施。若以士林区钢筋混凝土造之14层建物,以40坪按自住用税率1.2%估算,预计12年得减免约12万元房屋税。

黄景茂进一步表示,都市更新一直以来都为北市府施政重点,而本次中央修法税赋减免即为北市府向内政部提出建议之成效,北市府期待透过税捐减免措施,提高民众参与都市更新意愿,并鼓励实施者朝向整合全体同意以协议合建方式实施都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