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年60学分,其中主要学分45学分以上,辅助学分15学分以内。
备考:1. 主要学分:由本学会主办之相关教育活动所核发之学分。
1) 经本学会认可之国内相关教育活动所核发之学分;
2) 参加国际研讨会及相关教育训练活动证明所核发之学分。
2. 国际研讨会及相关教育训练活动证明,每次采计5学分。
七、 五月底前申请换证者,证书自当年七月一日生效,十一月底前申请换证者,
九、 本规定经证照甄审委员会同意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换证作业方式注意事项:
1) 申请证书更换时,以申请日前三年内所修之教育学分为核算基准。
2) 学分的承可,以签名为主,请大家参与研讨会时,务必至主办单位或学会摊位签到。报名但未签名者,无法认可该会议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