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音乐表演专业一、培养目标和要求.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音乐素养,掌握音乐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受到良好音乐专业技能训练,能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和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创作、研究和文艺普及等工作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2.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3.具备掌握音乐表演基本技能演唱(奏)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4.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5.掌握音乐作品的基本创作(制作)方法;6.具备组织文艺节目排练、创作、演出的基本能力。7.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二、学制与学分要求1.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2.学分要求学生至少应修满157.5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111学分,选修46.5学分;课堂教学135.5学分,实践教学22学分。学校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52.5学分,其中:必修38学分,选修14.5学分;课堂教学44.5学分,实践活动8学分。学院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21学分,其中:必修21学分,选修0学分;课堂教学21学分,实
2016级毕业学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