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淡江大学学则规定,大学部各系学生修业年限除建筑学系为五年,二年制在职专班为二至三年,其余均为四年,得延长二年,但修习教育学程学生,因教育实习课程之需要,应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得另增加延长半年;身心障碍学生得延长修业期限至多四年。因怀孕、分娩或抚育三岁以下子女,得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得延长修业期限至多四年。毕业应修学分数除建筑学系至少须修满一百四十三学分、二年制在职专班至少须修满七十二学分外,其余各系至少须修满一百二十八学分。

注:体育选修、全民国防教育军事训练(二)、“进修英文”、未来学学门 的“经济未来”及社会分析学门的“经济学概论”等不列入毕业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