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划
依本条例规定实施市地重划时,重划区内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沟渠、儿童游乐场、邻里公园、广场、绿地、国民小学、国民中学、停车场、零售市场等十项用地,除以原公有道路、沟渠、河川及未登记地等四项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及工程费用、重划费用与贷款利息,由参加重划土地所有权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负担,并以重划区内未建筑土地折价抵付。如无未建筑土地者,改以现金缴纳。其经限期缴纳而逾期不缴纳者,得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1.重划范围及重划计划书之审议事项。 2.重划经费筹措及重划负担减免标准之审议事项。 3.重划工程项目及设计原则之审议事项
桃园市政府税务局表示:依土地税减免规则第17条规定,区段征收或重划地区内土地,于办理期间致无法耕作或不能为原来之使用而无收益者,其地价税全免;办理完成后,自完成之日起其地价税减半征收2年。 该局说明,如您拥有本市重划地区内土地,须符合上述“在办理重划期间,致无法再继续耕作或不能为原来之使用而无收益”之规定,才可以免征地价税;但如果土地在该重划期间内仍提供使用,例如原来已建有房屋、工厂仍继续使用,或土地上供营业人营业使用等等,则均无免税之适用,民众千万不要误以为只要是重划地区内土地,于办理期间就可以全部免征地价税。 税务局又表示,重划地区内土地,不论重划期间是否符合土地税减免规则第17条前段免征地价税规定,于办理重划完成后,其地价税仍有同条后段减半征收2年规定之适用
法操FOLLAW 法操是一个司法监督媒体,将以检调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揪出台湾大小案件的检察官缪误。 台中市“单元二黎明自办市地重划区”争议不断,其中黎明幼儿园更是发起多次抗争,近日园长林金连惊传骑脚踏车冲撞台中市长林佳龙座车而受伤。到底“自办市地重划”是什么样的制度?为什么会引发争议?法律规范是否有瑕疵造成人民权益受损呢? 根据新闻报导,台中市“单元二黎明自办市地重划区”重划以来争议不断,其中私立黎明幼儿园更是发起多次抗争,不愿加入市地重划,近日幼儿园园长林金连惊传骑脚踏车冲撞台中市长林佳龙座车受到重伤
主旨:更正公告“台南市永康区乌竹段自办市地重划区重划会”申请核定拟办重划范围及受理陈述意见期间。 依据:奖励土地所有权人办理市地重划办法第20条规定。 一、自112年3月17日至112年4月16日止
出租之公、私有耕地因实施市地重划致不能达到原租赁之目的者,由直辖市或县(市)政府迳为注销其租约并通知当事人。 依前项规定注销租约者,承租人得依左列规定请求或领取补偿: 一、重划后分配土地者,承租人得向出租人请求按重划计划书公告当期该土地之公告土地现值三分之一之补偿。 二、重划后未受分配土地者,其应领之补偿地价,由出租人领取三分之二,承租人领取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