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市每年都有新的政策法规出台或修改,为保证政令畅通,加强行政规划性文件管理,对那些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等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及时进行清理,予以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来消除制度性障碍,来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科学管理,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政策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

我局对2018年10月30日前制定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第一部分为予以保留、继续有效的六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部分为废止或失效的一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部分为拟进行修改的零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件)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制度(试行)

关于明确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相关事宜的通知(试行)

二、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

三、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