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统计本市(102)年度迄今交通事故中,与行人有关事故发生709件、已造成6人死亡、732人受伤。

尤其是本年4月15日18时30分许,在本市南区美村南路与工学路口,发生1部大客车右转撞击走在斑马线上行人死亡车祸,死者为正值青春期的国中二年级学生,且当时是欲前往补习班求学补习途中,却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而丧生,对此深感不舍及遗憾。

市警局自去(101)年11月起,依据内政部警政署及台中市政府执行“强化行人路权”及“交通公正月-礼让行人”专案,统计101年11月1日至102年3月31日共取缔5千3百余件,其中汽车违规4千8百余件(占90%),市警局将持续加强执行“强化行人路权”专案,尤其针对汽车下列违规:1、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2、汽车驾驶人转弯时,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3、驾车行驶占用行人穿越线、超越停止线。等汽车不礼让行人违规取缔部分列为取缔重点,以维行人路权及保障交通安全。

对于行人交通事故,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队吴大队长再三呼吁驾驶人驾车时应随时提高警觉,行经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通行时,一定要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尤其是转弯(左、右转弯)时,常会遇到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应减速让行人先行。

至于行人在道路上行走,一定要使用人行道、斑马线及人行天桥、地下道,勿在车道上停等,遇有大型车辆转弯时,特别注意内轮差,避免进入车轮行进轨迹而发生被卷入意外。(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