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通辽人,交通治堵实战时间6年+,参与过成都、自贡、内江、平遥等地治堵工作,擅长路口信号控制优化、拥堵路段或者拥堵点、段治理等。
近年来,全国多地陆续开展了“文明驾车 礼让行人”相关整治行动,针对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行为进行处罚(记3分,罚款100或200元)。
那么,怎样才算正确“礼让行人”呢?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当行人未经过“绿化带虚拟延长线”位置,车道①车辆可通行,车道②车辆应该让行。如果行人跨过“绿化带虚拟延长线”位置,车道①、②车辆都应该避让。
当行人未经过“绿化带虚拟延长线”位置,车道②车辆可通行,车道①车辆应该让行。如果行人跨过“绿化带虚拟延长线”位置,①、②车辆都应该避让。
如果行人快走到路中央时,③车道的车辆可以通过,①、②车道的车辆需停车让行。
A:(1)遇行人行经斑马线,鸣笛催促抢行的,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2)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且行人行进方向与车辆行进方向发生轨迹冲突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在停止线前停车让行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
道路因礼让而宽广,城市因文明而和谐,文明礼让出行,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