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大安波丽士与里长一同向里民宣导交通安全。(记者马治薇翻摄)
为建立正确交通安全常识再上路,并防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安波丽士于111年6月25日结合华声里陈金花里长举办的发花苗活动,在华视大楼前广场办理交通安全暨反诈骗宣导,借机向民众加强宣导正确交通安全观念,现场发放文宣及精美宣导品,使民众既能汲取正确用路观念,亦能获取实用的小礼物,建立正确防御及安全驾驶观念,预防并远离交通事故的发生及伤害。
经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统计,自111年1月至5月底,大安区交通事故行人涉入件数共计160件,其中行人有肇事责任者,以“不依标志标线号志穿越道路”及“不依规定行走行人设施”最多,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以下同)第78条1项最新规定,不依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或警察指挥、不在划设之人行道通行,或不依规定,擅自穿越车道,罚缓将从新台币300元提高为500元。
大安分局分局长范织坤呼吁:驾驶人行经路口时务必减速慢行,切勿贪快而有超速、闯红灯或其他违规行为,且必须停让行人,大安分局将持续针对车不停让行人、闯红灯及行人违规等违规加强执法,以维护用路人的安全,请用路人切勿有侥幸心态,并叮咛行人:“即便行人拥有优先路权,但仍需遵守道路规则,过马路时应行走行人穿越道,不擅自穿越道路”,让我们一同维护良善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