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
主旨:因应各机关加班费支给办法自112年1月1日施行,有关本府加班时数(含余数)合并计算规则,请查照并依说明事项办理。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以下简称人事总处)111年12月27日总处培字第1113030705号书函办理,并检附原书函影本(含附件)及本府加班时数(含余数)合并计算规则各1份。 二、本府为维护公务同仁健康权,自111年2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试办加班余数合并计算,现因应各机关加班费支给办法施行,爰有关本府加班时数(含余数)合并计算规则,针对不同加班费评价换算基准之加班余数,基于保障同仁意旨,本府同意予以并计后核给补休时数,另考量不同加班费评价换算基准之业务性质等因素均不同,则不予合并计算加班费
主旨:检送本府LED跑马灯文字稿及LCD托播图片,请惠予协助运用贵机关电子看板或网站刊登讯息,请查照。说明:旨揭宣导讯息包括:本市立大溪木艺生态博物馆“大囍之日-嫁妆家具特展”、本府体育局“世足赛直播派对”LED跑马灯文字稿及行政院新闻传播处“强化海域执法”LCD托播图片。 一时的错误不算什么,错而不改才是一生中永远且最大的错误
一、申请对象: 一般民众或社会团体(会见人数:10人为限)。 二、受理事由: 民众或社会团体对于下列事项有所建议或陈述时,得申请县民有约之登记。 (一)对县政建设、行政革新、法令规章及各项行政措施有具体兴革建议者
转知:台北市政府公告“新增烟害防制法中有关本府权限事项,委任本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工务局水利工程处、 市场处、公共运输处及殡葬管理处,以该机关名义执行稽查取缔,并自108年10月1日起生效” : 碧湖国小万维网 一、依据台北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第2条第2项规定办理。二、为有效取缔烟害,并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本府依据台北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第2条第2项规定,公告新增烟害防制法中有关本府权限事项,委任本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工务局水利工程处、市场处、公共运输处及殡葬管理处,以该机关名义执行稽查取缔,并自108年10月1日起生效。 转知:台北市政府公告“新增烟害防制法中有关本府权限事项,委任本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工务局水利工程处、 市场处、公共运输处及殡葬管理处,以该机关名义执行稽查取缔,并自108年10月1日起生效” 一、依据台北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第2条第2项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