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
法定依据 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下
法定依据 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 (二)乱倒垃圾、粪便、污水,随地便溺、焚烧树叶或垃圾的,处以10元至50元罚款; 裁量规则 轻微自行改正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 一般少量垃圾撒落在地上的处20元罚款。 严重随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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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传承、匠心之作,让人们的工作生活空间更美好! 销售理念:为客户创造价值是我们矢志不渝的追求; 品质理念:不让一切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服务理念:服务一切都是为了爱; 成长理念:为家人幸福而努力,为企业腾飞而成长; 一:严禁迟到早退代打卡,不打卡;(罚款20元/次) 三:严禁在非吸烟区域吸烟;(罚款200元/次) 五:严禁辱骂,打架斗殴;(罚款200元—2000元/次,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并开除处理) 六: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罚款100元/次) 七:严禁传播负面情绪和思想,损害公司名誉;(罚款200元/次) 八:严禁泄露公司机密,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罚款金额为所收金额10倍,情节严重者开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