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项目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拟实施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项目,现将拟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项目。

征收范围: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北路中段212号,新华集团办公楼及家属院1-4单元(具体详见拟征收红线图)。

征收部门: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请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利人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