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近日预告“国防部非军职之保防员”不再适用劳基法84条之1(责任制)。(林良齐摄)

劳动部近日预告“国防部非军职之保防员”不再适用劳基法84条之1(责任制)规定,劳动部官员表示,经检视后发现该职业已经连续3年未核备,因此函文询问国防部需继续适用与否,国防部则回函表示不再需要,劳动部今天预告保防员不再适用责任制。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前依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规定,于88年3月1日公告“国防部非军职之保防员”为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之工作者。劳动部官员表示,国防部先前曾有部分非军职保防员,虽然适用劳基法,但工时难以符合,因此在民国88年公告适用责任制。

劳动部官员说,经定期检讨后,发现非军职保防员连续3年未核备责任制,因此函文国防部,经用人单位国防部则表示,无继续适用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规定必要。

劳动部官员提及,除了经定期检讨责任制外,也会询问劳资双方意见,是否有继续适用的必要,如无必要会经预告、法规会审议后,最后才会公告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