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今年正式迈入高龄社会,高龄化是我们每个人都将面对的问题,而高龄社会也将考验我们应对社会结构、经济产能、健康照护环境转变的能力。因应此一趋势,政府已针对高龄者照护提出长照2.0政策,期能提供家庭、居家、社区到住宿式照顾之多元连续服务,提升长期照顾需求者与照顾者的生活品质。然而在这些高龄者照顾服务中,还面对一项非常基本而且重要的议题,就是高龄者灾害弱势化问题,尤其高龄者身心机能衰退或长期卧床,遭遇灾害时常因应变能力不足而不幸罹难,因此强化长照机构的防减灾功能实在是刻不容缓的工作。

101年署立台南新营医院北门分院护理之家火灾事件,是我国长照机构防火治理重要的分水岭,内政部增修了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99-1条,规定设置两个以上防火区划,基本上确立了高龄弱势者水平避难原则;另为加强早期灭火功能,亦增修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设备设置标准第17、19条,陆续规定全面设置自动撒水及火警自动警报设备。然而法不溯及既往,对于全国1600家既有合法长照机构的防火安全提升却无法发挥作用,政府单位实有必要透过辅导或补助方式协助这些机构积极改善环境设施设备以强化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