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全部免征增值税!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自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居民用煤炭制品;

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1、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最后,我们做了一张导图,一图说清楚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