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照当学年度外国学位生入学时程提出申请(学士生只得申请秋季班)。系所另需提供名单供本处承办备查。

2. 入学申请由本校 国际事务处外籍生事务组受理,并就申请资格、表件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汇送相关系、所办理甄审作业。校级审查会(决审),审查委员为国际事务长、教务长及有外籍生申请之各系所主任。

3. 公布录取及中兴奖学金结果于国际事务处网站。

4. 线上回复“就读意愿书”。未在截止时间内回复,视同自动放弃。

5. 寄发入学许可及相关资讯,录取者应凭入学许可至驻外单位申请签证。

6. 请依据时间地点至本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