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补助受理110年度至111年度之跨年度计划及111年度之单一年度计划,计划执行期程属跨年度计划者,原则自本年核定日起至111年12月5日止,单一年度计划者自111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5日止。

2、博物馆法第五条规定之公立博物馆与完成设立登记之私立博物馆。

3、国内公、私立大学校院。

4、国内依法登记立案之法人、团体及公司。

4、提案计划得针对单一类型提案或以第一类结合第三类、第二类结合第三类跨类整合提案,申请单位以提出一个计划为原则。

三、旨揭提案,请于受理时间内依类别(博物馆应用或艺术应用)进行线上申请:

(一)申请第一类或第一类结合第三类者,申请路径为“该部奖补助资讯网首页之奖补助受理>线上申请>(110年)文化部推动博物馆及艺术5G科技跨域应用计划补助要点-文化部-文化资源司”。

(二)申请第二类或第二类结合第三类者,申请路径为“该部奖补助资讯网首页之奖补助受理>线上申请>(110年)文化部推动博物馆及艺术5G科技跨域应用计划补助要点-文化部-艺术发展司”。

(三)仅申请第三类者,请视申请单位及计划属性或合作单位类型,至对应路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