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财团法人中华民国电脑技能基金会函“103年财团法人中华民国电脑技能基金会奖学金”申请相关讯息,请所属应届毕业生踊跃申请乙案。

一、本奖学金申请资格凡就读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高中职校之应届毕业生(民国104年毕业者),并符合以下条件者皆可申请。

二、102学年度上下学期的智育成绩(学期总成绩)均须达70分以上。

三、在校期间持有各奖学金奖项之认证或鉴定合格证书,且各单项合格成绩于99年1月1日 至 104年1月31日间取得。

四、申请TQC项目者,一般证照:成绩需达80分以上;输入类:中文输入、英文输入、日文输入及数字输入皆须达专业级以上才可申请。

五、申请者学业成绩有一科不及格者及大专日夜间部选读、旁听和公私立机关委托职校代招之学员不得申请。

申请办法请参阅附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