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学年度上学期 (2022秋季) 赴陆港澳交换开放申请(系所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6日)

111学年度上学期2022秋季赴陆港澳开放申请,请参考全球处公告:

系所收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下午5点钟前,请提供纸本资料。

如有任何申请问题,欢迎与办公室联系。

一、申请对象与资格:

1. 本校在学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惟相关限制条件以本校与姐妹校规定为准。

2. 前一学年(前两学期 109下及110上)学业平均成绩(GPA)达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为大一、硕一、博一学生或转学生,申请时须提出前一学期之本校成绩证明。

3.申请交流期限以一学期为原则。

※ 请注意各交流姊妹学校是否有其特殊规定,部分交流学校仅受理大学部学生申请或不接受应届毕业生或境外生(如陆生/外籍生)申请等。因应COVID-19 疫情,是否可如期交换,以姊妹校因疫情发展的相对应的政策而决定。

※ 根据“国立清华大学选送赴大陆地区及香港、澳门学期交换生甄选作业要点”。

2021年12月15日起开放申请,报名截止日由各系自订(请迳洽系所截止时间缴件至系所办公室) 。系所报名收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下午5点钟前。

1. 下载纸本表格并及备妥相关附件,申请表及学习计划纸本表格请由此下载。

2. 送交系所资料前,请配合纸本表格填入线上申请资料part 1. (连结)。未填入线上申请资料将视同申请件未全。

五、交换学校申请资格与名额:

请至全球处网站查询。(请由此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