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机车交通违规驾驶,如何向警察检举告发?

今天道路交通常见安全问题关于“在马路上发现汽车、机车驾驶人违规驾驶、危险驾驶应该如何向警察单位检举告发? ”

根据中华民国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标准及处理细则第20条所述,民众得以言词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机关(例如:警察机关交通违规检举专区)或警察机关(报案电话:110)叙明下列事项,检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检举人姓名、住址及电话号码或其他连络方法。

违规行为发生地点、日期、时间及违规事实内容。

违规车辆牌照号码、车型或足以辨识车辆之特征。但检举对象为未悬挂号牌之车辆、行人或道路障碍者,得提供违规人姓名或商号名称、住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