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04年设置“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111年更名为“永续发展委员会”,由总经理暨执行长担任最高负责人,与财务部、管理部、工安企划部、资材处、员工福利委员会等多位不同领域的高阶主管,透过不定期的召开会议,统合各部门资源,推动各项永续发展作业,并订定中长期的永续发展计划。该委员会主要工作职掌如下:
1.设定本公司永续发展的目标及计划拟定。
2.每年初向董事会报告当年永续发展执行计划及前一年执行成果。
3.鉴别需关注之永续议题,拟定因应对策。
4.汇整利害关系人之意见,协助与利害关系人之对话。
5.编制永续报告书。
永续发展委员会于每年年初召开会议讨论后提出当年度执行计划,年度结束后则汇总执行成果,并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报告永续发展执行成果及未来的工作计划。最近一次系于111年3月10日向董事会报告,董事则对本公司永续发展执行情形及未来策略提出建议与指导,关心执行进度,如有必要亦会督促经营团队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