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教育部111年3月28日台教资(六)字第1110030663号书函办理。
二、 永续会为表扬推动永续发展绩效卓越单位,以鼓励全民参与永续发展推动工作,落实永续发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标,实现国家永续发展愿景,特办理旨揭奖项。评选基准及配分比率摘要如下:
三、 旨揭选拔共有初选、复选及决选三阶段。初选为书面审查,复选以召开会议简报询答为原则,得视需要实地访察,决选由参加复选之评选委员依复选结果召开决选会议,遴选“大专校院”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与教保服务机构”得奖单位。且为鼓励各界积极投入永续行动,本奖项扩大给奖,各类别得奖单位最高为该类别参选单位(计划)数之四成。
四、 请于111年6月15日前进行网络线上报名参加初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