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届第3会期第7次会议(事由:一、讨论事项:(一)本院财政委员会报告并案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委员张其禄等17人、委员李贵敏等16人分别拟具“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委员曾铭宗等18人拟具“所得税法第四条之四、第十四条之四及第一百二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民众党党团拟具“所得税法第十四条之四及第二十四条之五条文修正草案”及委员赖士葆等22人“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之五条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员江永昌等18人拟具“所得税法第四条之四、第十四条之四及第二十四条之五条文修正草案”,请审议案。(三)本院时代力量党团拟具“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请审议案等15案。 二、4月9日上午9时至10时为国是论坛时间。 三、4月13日下午5时至6时为处理临时提案时间。第10届 第3会期 主办单位: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