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预告订定“订席、外烩(办桌)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草案。
三、“订席、外烩(办桌)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草案总说明及逐点说明如附件。本案另载于行政院公报资讯网、本部网站“卫生福利法规检索系统”下“法规草案”网页、本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公告资讯”下“本署公告”网页及国家发展委员会“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众开讲”网页。
四、对于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之隔日起60日内,至前揭“卫生福利法规检索系统”或“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众开讲”网页陈述意见或洽询:
嘉义市东区兴业东路316号2楼1(兴业大楼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