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依教育部台教资(四)字第1112703805号函,转知111年9月5号“111年全国大专校院资安长会议”记录,请各单位配合办理下列事项。

学校所辖管系统网站内容遭窜改时,备妥应变机制,以利于发现网页遭窜改后10分钟内切换为维护公告页面,并纳入业务持续运作计划(Business Continuity Plan BCP)演练情境。

落实盘点全校物联网设备,采取适当管控机制,如连线控管、变更预设帐密、修补漏洞等,以强化资安防护作为。

透过委外契约或场地租借使用规定,要求对外出租场域不得使用大陆厂牌资通讯产品(包含软件、硬件及服务)。

落实“国立大专校院资通安全维护作业指引”,私立大专校院得参照办理,强化资安事件应变机制及相关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