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2018年12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令修改),进一步提升审查效能、简化审查程序,现就做好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网上打印及网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通过“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录入审查信息,并进行网上备案。审查机构使用《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2019版)》,通过“平台”审查合格书打印功能,统一从网上打印含有二维码的审查合格书。 二、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2018年12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令修改)规定,审查机构将审查情况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为告知性备案
按照《2018年邹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招聘主管部门于7月11日至12日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未按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共11人,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请递补人员于7月17日上午8:30—11:30到县疾控中心大楼915室(邹平县鹤伴二路中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邹平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面试资格审查公告》。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65号)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一年内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