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未返国服替代役,遭判刑3月,缓刑2年,支付公库8万元。(图/资料照)
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留学拿到硕士学历后,在过外从事半导体工程师,107年间收到替代役征集令,要求他到台北火车站北二门集合,前往台中成功岭受训,但他却无故未报到因此遭法办,士林地院考量,蔡难犯后坦承犯行,过去并无前科,因此依《意图避免替代役之征集,而应受征集,无故逾应征期限五日》判他3月徒刑,缓刑2年,判决确定隔日起1年内,需支付公库8万元。
判决指出,40岁蔡姓男子是替代役男,明知107年2月7日,台北市府曾寄发替代役征集令到家中,并由其父签收,本应于107年3月5日到台北火车站北二门广场集合,前往台中成功岭接受征集,但他却无故未向收讯单位的役政署替代役训练班报到,因此遭法办。
士林地院法官审理时认为,蔡男明知自己是役龄男子且已受替代役征集,却未办理延期征集,未依应征期限受替代役男征集,危害役政管理,使替代役召集服役目的无法达成,且影响国家役政公平性,实属不该。
但法官考量,蔡男始终坦承犯行,并非无悔意,且四型良好,另考量他硕士毕业,目前在国外从事半导体工程师工作,月收日1.5万美金等情状后,依《意图避免替代役之征集,而应受征集,无故逾应征期限五日》判他3月徒刑,缓刑2年,判决确定隔日起1年内,需支付公库8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