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应刑法第41条、刑法第42条(易科罚金、易服社会劳动)规定。
二、宣导易服社会劳动政策与社会劳动人义务。
三、说明易服社会劳动实施办法及管理规则。
四、透过桃园县政府卫生局疾管科提供个案艾滋卫教的防治观念,并在个案同意下进行抽血检验作业,降低艾滋感染的风险。
桃园地检署依刑法第41条、刑法第42条(易科罚金、易服社会劳动)之规定处以易服社会劳动者。
1.播放社会劳动相关宣导影片,让社会劳动人了解执行社会劳动对于社会之回馈。
2.向劳动人说明社会劳动执行指挥书,让劳动人能够清楚了解本身社会劳动应服之时数与履行期间。
3.告知劳动人执行社会劳动时应遵守及安全注意事项(如:不可于执行社会劳动时饮用含酒精之饮料)。
劳动人询问:若执行中已存够钱是否可换成缴纳罚金?
佐理员回应:请至本署填写异动声请单,待声请核准后即可结案。
劳动人询问:预定履行表填好后,若有临时工作该如何处理?
佐理员回应:若预定履行表有填写当日需执行劳动,若家中有事或工作请向机构承办人或佐理员请假,之后再填写假单才算完成请假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