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罚款 7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开平市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在天猫平台网店商品页面虚假发布“有机食品”广告宣传用语,被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有店名为“人人帮食品专营店”的网店用于销售商品。自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当事人在上述网店标题为“桂格奇亚籽谷物即食麦片 620g 袋混合燕麦营养早餐速食懒人燕麦”的商品页面中使用“是否为有机食品:是”等广告宣传用语。经查实,当事人网店销售的上述商品并非“有机食品”。该页面的“有机食品”广告宣传用语是当事人虚假发布。
开平市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构成了违规行为。罚款 700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开平市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2MA2ND2RT74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伍伟权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开市监处字〔2024〕059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有店名为“人人帮食品专营店”的网店用于销售商品。自2023年6月27日起,当事人在上述网店标题为“桂格奇亚籽谷物即食麦片620g袋混合燕麦营养早餐速食懒人燕麦”的商品页面中使用“是否为有机食品:是”等广告宣传用语。经查实,当事人网店销售的上述商品并非“有机食品”。该页面的“有机食品”广告宣传用语是当事人虚假发布。至案发时止,上述广告费用共计15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7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7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8-22 | ||||
处罚机关 |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