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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行政院会今(21)日通过司法院拟具“勞动事件法”草案,将会衔送请立法院审议。 行政院长赖清德表示,该法的制定是执行总统府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决议,为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的特别法,以期妥适、专业、迅速、有效、平等处理劳动事件,维护劳工法定权益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 本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后,请劳动部与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一、劳动部劳工保险局(以下简称本局)为便利投保单位办理劳工加保及退保作业,特订定本要点;本要点未规定事项,悉依劳工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劳保条例)、就业保险法(以下简称就保法)、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以下简称灾保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二、使用本局e化服务系统之投保单位,于确认劳工预定到职、入会、到训或离职、退会、结(退)训日后,得于上述期日起前十日内线上预办加保或退保。 三、投保单位上传预办加保或退保资料后,应至本局e化服务系统查询确认是否上传成功;遇系统故障、维护或互联网连线中断,致无法顺利上传资料之情形,得于系统或互联网连线恢复服务后,再重行传送
1.本法 88.04.21 增订之第 166-1 条条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会同司法院另定之。 最高限额抵押权所担保之原债权,除本节另有规定外,因下列事由之一而确定: 一、约定之原债权确定期日届至者。 二、担保债权之范围变更或因其他事由,致原债权不继续发生者
据报载“传票寄平信 民怨开庭还不知”,经了解部分检察官开庭之传票及相关司法文书以平信送达之情形,主要系考量经费上之限制,以101年至105年为例,若所有相关文书都以双挂号寄出,需要4.4亿元左右,但这5年的检察机关该项科目预算编列约只有1亿9000万,不到需求的一半,因此在目前预算逐年减编之情形下,要全面将所有的传票、司法文书都以双挂号送达,实有困难。另考量现今因生活型态之转变,不少民众白天因工作而无人在家,若下班后发现家门黏贴邮务送达通知书,还须专程至警察机关领取,亦可能造成不便。 虽目前因预算不足,在一般性的文书以平信寄送,但攸关当事人权益的文书,例如在被告拘提及通缉前之传票、涉及声请再议期限之不起诉处分书,尤其涉及刑事诉讼强制处分权之实施如拘提、通缉等;或行政执行的管收、拍卖等,都会以双挂号送达被告或告诉人,以确保当事人权利不致受损
特变电工是为全球能源事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形成了以能源为基础,输变电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中国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功构建了特变电工(股票代码600089)、新疆众和(股票代码600888)、新特能源(股票代码1799.HK)三大上市公司。变压器年产量达2.6亿kVA,位居世界第一位,光伏EPC总量排名全球第一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张美月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起诉状缮本各一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第151条第1、2项。 一、本院112年度花小字第30号原告联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美月间给付签账卡消费款事件,该当事人张美月应为送达处所不明,经依声请为公示送达
主旨:公示送达本院111年度苗简字第882号原告刘锦枢与被告刘锦标等八十人间涂销地上权登记事件应送达被告李宜芳、刘氏锡妹之起诉状、民事更正起诉状缮本及本院所定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51条、第152条。 一、该起诉状、民事更正起诉状缮本现由本院书记官保管,被告李宜芳、刘氏锡妹得于上班时间来院领取
劳动部表示,年终将近,约定以历年制(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特别休假请休期间之事业单位,依《劳动基准法》第38条第4项规定,因年度终结而未休之特别休假日数,除经劳雇双方协商递延至次一年度实施者外,其余日数,不论未休原因为何,雇主均应结清发给劳工工资。 劳动部说明,特别休假原则上必须在劳工服务满半年或是一年后,才能取得请休的权利,也就是俗称的“周年制”。考量实务上劳雇双方多有约定以历年制、会计年度、学年度(学校)或自行约定之年度给假之模式,已为惯例且行之有年,《劳动基准法》也允许劳雇双方依照约定的年度模式计给特别休假,但不论约定用那一种方式给假,凡是年度终结未休毕的日数,除经劳工提出,并经雇主同意递延至次一年度实施者外,雇主均应发给劳工未休日数之工资
《就有关活动形式改为网上的新闻发布》 鉴于本港疫情尚未稳定,顾及聚众活动或对参加者带来感染风险,故原订于 2020 年 11 月 8 日(星 期日)举行之糖尿健步行 2020 将会由实体改为网上。 活动筹办委员会经过审慎考虑后,现决定将活动改为线上举行,并将此网上活 动名为 “糖尿健步行 之 轻举“网”动”,希望透过线上活动继续秉承历届传统, 让大家藉网上平台,在邻近世界糖尿病日聚首一堂,一齐轻松地去做运动。 有关 “糖尿健步行 之 轻举“网”动” 一系列的活动已于本网页 及 及本活动专设网站^;敬请各界继 续参与此有意义活动,并为香港糖尿联会筹务经费
称谓栏先写具状人、次写对造人、如正面不敷时,得在反面自划横线连接填写。 状纸有二页以上者,具状人应于每页衔接处盖骑缝章,记明页次。 诉状中之文字,如有增加或删除应盖章,并在其上方栏外,记明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