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
人民网北京3月6日电 (记者李楠楠、薄晨棣)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检察机关依法做好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提出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指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妇女保护的专门法律规范,是国家人权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2.家庭暴力具体指什么?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3.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他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他出具保证书。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 第四十八条 采取保证人保证方式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并将变更情况通知公安机关
国军近年因应部队人力结构与组织调整,女性投身军旅人数日渐增加,国防部为落实性别平等及防杜性骚扰事件发生,策颁“国军人员性骚扰处理及性侵害预防实施规定”,各级应要求官兵据以遵守,避免衍生违反性别分际情事,国军人员间应保持正当友谊,可正常交往,但不得影响公务,亦不得于营内有牵手、搂抱、亲吻、抚慰等行为,任何时机不得借机蓄意碰触同袍身体及不得命令要求他方触碰己方身体,或以肢体强制猥亵、表演不雅动作,致他方人格、尊严、人身自由、工作或权益受侵犯或干扰等,并严禁假藉阶级职务之权势,要求非公务之活动;同袍间相处互敬、互重,谨守性别分际,秉持“发乎情,止乎礼”之要求,才能杜绝己身及他人遭受不当骚扰情事。
释字775号解释之一:累犯加重违宪吗? 刑法第47条第1项规定:受徒刑之执行完毕,或一部之执行而赦免后,五年以内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举个例来说,加重窃盗罪是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累犯的话,法官最高可以判到7年6个月,至于法定刑的下限6月,也会因为加重而调整
(一)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1、无因解除:也就是说不需要原因,劳动者直接通知用人单位表达自己解除合同的意法律除了对订有服务期限和竞业禁止协议的劳动合同有一定的约束外,其他条件未作限制,因为劳动者通知解除的权利属于劳动者就业权、劳动权的具体体现,用人单位无权进行干涉。(按照阶段有两种:一种是试用期内解除;另一种是试用期满后通知解除。而劳动者无因解除的成本就是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有因解除:就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瑕疵从而导致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决定,自今年7月16日至8月15日,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坚决取缔各种传销活动,扭转传销活动此起彼伏、屡禁不止的局面。 工商总局、公安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10日联合召开全国电话电话会议,对这次行动进行了部署。 这次行动的重点是:查处跨地域、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组织,以及传销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严厉惩处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严厉打击阻碍、暴力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活动的行为
由中宣部宣教局、光明日报社共同主办,光明网承办的“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第102场活动,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王轶,作题为《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演讲。 王轶,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人类正在从工业文明转向信息文明,从工业经济转向数字经济,民法典对这次重要的文明转型作出了回应
员工受伤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企业不主动申请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去年年底,某生产制造企业一名员工在生产加工零件时发生事故,导致两只眼睛永久性失明。然而,该企业不愿申请工伤认定。现该员工仍要继续治疗,且本人已经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他应当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主动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人及补助对象设籍并实际居住本市,育有未满15岁子女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65岁以下配偶死亡,或配偶失踪经向警察机关报案协寻未获达六个月以上。 因配偶恶意遗弃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经判决离婚确定或已完成协议离婚登记,其中以因配偶恶意遗弃协议离婚登记者,以一方曾提起请求同居之诉获胜诉判决或成立诉讼上和解,他方仍具不履行且在状态中者为限;以因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已完成协议离婚登记者,需曾向警察机关、医院或高雄市政府社会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取得家庭暴力事件调查纪录表或经法院开立保护令者为限。 经高雄市政府社会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确定遭受家庭暴力之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