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我中心对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证书暂停、撤销、注销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证书暂停、撤销、注销后,获证组织不得在任何场合继续使用我中心颁发的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不得对认证状态作任何误导性表述。 (我中心实时公开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各相关单位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URL])或我中心网站([URL])查询相关证书详细信息
拆迁资讯 2019年8月22日 上午9:47 公司拆迁,劳动者不想去新工作地点上班,那么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的,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经济补偿吗?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健身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没事就去健身会所溜达溜达也成为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的爱好!但是,去健身会所的人群往往多半是新手和自由侠,除了刚办卡时健身会所会提供部分专业讲解及风险提示之外,之后在健身的过程中往往并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这样问题也就来了,健身会所里面动辄几十磅的杠铃片,奔腾的跑步机履带等等,都极其容易因使用不当对健身人士造成伤害。由此,一旦造成悲剧,责任又该由哪一方来承担呢? 律师认为:作为健身会所的实际经营者,向会员有偿提供各类器械,应当对在会所健身的人员提供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1、劳动合同法,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法定,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条、39条、40条和41条的情形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以上几条情形的,或者违反第42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违法辞职员工,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旅行社擅自更改旅游路线,承认违约事实却不担责! 2018年1月30日,以林女士为代表的十七位旅游者与福建某旅行社签订了《团队出境旅游合同》(以下简称《旅游合同》),参加该旅行社组织的2018年2月8日至2月13日菲律宾6日旅行团。 2018年2月7日,出团的前一天,旅行社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群向以上旅游者发送一份PDF版《2018年2月8日宿务薄荷6日游出团通知书CCBB》及其首页的截图(将原定行程的游玩景点在时间顺序上进行了调整),但是随后发送的内容未见任何有关变更合同行程的提示;之后,旅行社又向旅游者发送行程安排截图,内容文字很小,该内容依然没有对行程变更事宜予以提示。 2018年2月11日晚,第2号台风“三巴”对薄荷岛产生影响,2018年2月12日薄荷岛停船(唯一的出岛交通中断),旅游者被迫滞留岛上,后于2018年2月15日返程,滞留期间旅游者额外支出食宿交通费为人民币49798.79元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是一部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也是一部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其通过加大对劳动者保护力度,加重用人单位违法成本等方式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由于《劳动合同法》篇幅较长,无法一一列举解读,下面仅就该法的十一个要点予以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是一部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也是一部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其通过加大对劳动者保护力度,加重用人单位违法成本等方式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由于《劳动合同法》篇幅较长,无法一一列举解读,下面仅就该法的十一个要点予以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作为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处罚3000元的行政处罚申请听证?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190号)中《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主席令〔1986〕第037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此项业务可分解为两步,第一步,被投资企业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第二步,股东以分得的股息、红利用于增加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