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交通安全宣传月】大意驾驶酿事故,电动三轮追尾连撞两车! 电动三轮车以其方便实用的优势,深受务农及务工群众欢迎。近年来,随着电动三轮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因其安全性能较差、个别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电动三轮车成为日常交通事故的“常客”,给道路交通带来诸多的安全隐患。 2022年12月07日12时35分许,张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大城县大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郝家屯路段时,疏忽大意,没有注意观察路况,与前方顺行的吕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追尾相撞后,又与道路右侧马某某家门前停放的车辆和物品相撞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经取消,考生可以报名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为: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俗称会计证、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曾经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
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两点疑问? 刚刚出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在很多方面是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进行了解释,并真正意义上明确了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但同时又在两个方面存在重大的法律疑问,甚至于会出现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因而有必要对相关的内容进行进一步明确,从而达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第一疑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二条:“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按照本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某单位设备采购招标,招标公告要求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条件中允许代理商代理生产厂家设备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家的授权(针对此项目授权书),资格预审委员会进行了资格审查,有二家生产厂家及一家代理商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招标公司按照招标公告的开标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代理商提供的厂家产品不是资格预审时的同一生产厂家,授权书却没有改变,经过与招标人确认,更改代理产品并没有征得招标人同意,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该代理商投标。 资格预审条件中明确规定代理商必须取得该项目的代理权,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代理商采取偷梁换柱的方式进行投标,其资格条件已经不满足该项目的要求,且具有骗取中标的重大嫌疑,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空白处签写领取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2.近期两寸蓝底照片2张; 3.由学校档案馆(图书馆103室,电话0451-82519766)开具的加盖档案馆公章的招生录取审批单、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和成绩单各一份
协商不成 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如何应对? 2016年5月,黄某进入某有限公司任职。同年10月,黄某因身体不适入院治疗,产生医疗费将近2万元,但公司没有给她缴纳社会保险,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黄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她未能报销的医药费
公司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可以直接走人,并且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公司不按时发工资的处理方法是劳动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是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公司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可以直接走人,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强制险到期了的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