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护法
为加强消费者**意识,倡导健康消费,畅通**渠道,提升**效能,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围绕“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平坝区开展了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展示执法部门在工作中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等方式,向消费者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活动现场还接受了消费者咨询
为建立健全保险领域实名管理制度,规范保险业务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邮编:100140)。 请在网页填写、电邮主题、来信信封等处注明“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傣医药学院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消费者**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师生**意识,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傣医药学院团委、学生会结合实际制定了“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主题活动方案,多形式开展**活动。一是在学院5个班级中召开主题班会,宣传消费**典型案例,通过班会向同学们讲解消费者权益法,引导学生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江山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在企业家创业之前,他们需要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环境。我国是一个具有成文法的国家,执法和司法是基于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先例不是法律,没有普遍的约束力,但是它们具有越来越高的参考意义,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宣布的案件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3日,保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寺坪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月13日上午,检察干警们走访了乡镇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人流密集处,通过分发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向消费者介绍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经营商户强调要严格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这种一对一、面对面的宣传方式不仅使群众清楚地了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管辖范围、办案流程,还有针对性地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了群众**意识,畅通了**渠道,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正逢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消费者的**意识和推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第一责任人责任,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消费环境,旗农牧局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守法诚信经营,打假**护农”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向前来咨询了解的群众发放农药减量控害与科学用药宣传单、宣传手册,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读本》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宣讲,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 此次活动在倡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的同时,重在规范农产品流通、农资销售市场秩序,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科学购买、使用农畜产品和农资产品,增强消费者**意识,筑牢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好切身利益,护航春耕生产
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购物的主流方式之一。但是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主要通过经营者提供的图片、文字及他人的评价等信息来选择商品,无法像实体店购物一样轻松的辨别商品的真实信息,消费者和经营者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同时,网络购物又以异地消费居多,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由于消费者难以收集有效证据及交通的不便,**成本较高
婚纱摄影的传统做法——多余照片要算钱为“霸王条款”。 拍摄婚纱照片时,多余照片要算钱的做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力。 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婚纱摄影的传统做法——多余照片要算钱为“霸王条款”。 拍摄婚纱照片时,多余照片要算钱的做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力。 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