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护法
2018年6月29日上午,春雨社工魏丽婷组织清水河司法所27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善养—让爱不再有遗憾”工作坊。 本次工作坊以讲座及分享的形式开展,社工向矫正人员讲解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婚姻法》中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接着以互动的形式让矫正人员分享自己在物质和精神上赡养父母的做法。当社工了解到大家在物质上赡养父母居多时,提醒矫正人员在精神上也要多“善养”父母,“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月15日,华润万家遍布全国的数百家门店都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活动,即有商品知识的宣传,又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更有各种文艺演出,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了一个有收获的节日。 在广州,荔湾店在荔湾广场与荔湾区工商局、荔湾区消委会联合举行隆重的公益活动。设立了工商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咨询点,还举行“3.15诚信、**先锋行动日”的大型舞台表演
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药学院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哈尔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药学院志愿者们来到红博中央公园内,围绕2023年消费**年主题,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向过往群众科普消费者**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活动中,我校志愿者共发放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与消费”科普等宣传资料500余份,协助接待消费者咨询50余人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安全保障义务。医院是依法提供医疗服务并收取医疗费用的经营单位,除提供治疗服务外,病人在医院住院就诊的,医院应当承担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相关 具体可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概要描述】在今年3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除了特定商品外,消费者网购有了“7日后悔权”。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推出,对电商企业的物流、支付、库存等带来很大压力,同时也对原本就相对发展滞后的电商仓储、配送等后端供应链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记者采访了2013中国电 在 今年3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 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除了特定商品外,消费者网购有了“7日后悔权”
为能给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所销售之产品,均来自正规渠道与厂家; 2、本公司绝不销售任何“三无”、假冒伪劣、失效、变质及国家命令禁止销售的其他产品; 3、本公司所售产品,其质量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暂无国家标准的产品,参照部委、行业或企业标准从严执行; 4、本公司就所出售商品,为消费者提供贴心的售后服务,并不断完善; 5、本公司原料采买、生产工艺、成品质检等环节均按照标准严格执行,保证产品的高品质。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广大网民在利用网络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2021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今年7月,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集中曝光了一批问题App,在被通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涉嫌超范围采集个人隐私信息成为占比最高的一类
为了加强我市海鲜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和促进海鲜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三亚实际,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海鲜餐饮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三亚市海鲜餐饮行业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海鲜餐饮行业欺客宰客现象仍时有发生,具体表现为短斤少两、欺客宰客等问题反复出现,由此产生的网络舆情和消费纠纷投诉较多,且此类舆情较为敏感,一经发酵可能对三亚城市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且三亚市人民政府出台《三亚市海鲜排挡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已于2021年3月10日被废止。为了继续做好海鲜餐饮行业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秩序,研究制定本《办法》
2021年项目,设计、施工一条龙。本项目工期两个月,2021年8月10日开始施工,9月31日竣工并交付甲方。 徐溜镇法治文化广场位于集镇东南、新205国道西侧,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地理位置良好,绿化环境优美,群众文化活动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