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克山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推进法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指导,提高执政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我院中心组学习活动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参会人员为本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第三条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
7月份,为庆祝建党95周年,公司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干部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 通过对新**反复的学习和思考,使得我们对党员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干部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发布者:学生资助中心发布时间:2019-12-09浏览次数:10 第一条 为更进一步健全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有关文件,特设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董事长资助基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校学生。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费来源:学院教育事业收入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全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受行政机关委托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是指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其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的活动
为了正确实施对注册商标权的财产保全措施,避免重复保全,现就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协助执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注销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事项。 第二条 对注册商标权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该注册商标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继续保全
【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将于10月中旬举行】从国新办新闻发布会获悉,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将于2020年10月12日至1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峰会主要议程包括:开幕式、主论坛、分论坛、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数字中国创新大赛、百项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发布和闭幕式七个环节。(国是直通车)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情况通报】经司法行政部门调查,美国人鲍某某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是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三条 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年第2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行为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