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
王志刚,男,汉族,1955年8月生,山西太原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9年6月加入中国***,1972年2月参加工作。 1972年2月至1978年8月任太原市公安局交通大队民警; 1978年8月至1984年4月任太原市公安局政保处科员; 1984年4月至1985年2月任太原市公安局政保处秘书科副科长; 1985年2月至1986年8月任太原市公安局政保处秘书科科长; 1986年8月至1988年11月任太原市公安局党组秘书; 1988年11月至1990年4月任太原市公安局政保处副处长; 1990年4月至1992年10月任太原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副县级); 1992年10月至1995年7月任太原市公安局北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5年7月至2000年1月任太原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2000年1月至2003年7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县级); 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4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任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09年5月至2012年8月任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4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传媒智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相关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问题出台了司法解释。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这个总共8条的司法解释。《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苹果对小I机器人声称的100亿美元的回应是:Siri怎么能不侵犯你而剽窃你呢? 八年后,Siri侵权案再次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 8月3日,上海智真智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志真)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要求苹果公司停止Siri专利侵权,并暂时收取100亿元索赔。 8月4日,作为对这起诉讼的回应,苹果发布了一份声明,称Siri不包括与游戏和即时通讯相关的专利中包含的功能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9月9日来电收悉。对其中提出的有关赌博案件的两个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5年8月6日《通知》中指出的“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者”既包括没有正式职业和其他正当收入而以赌博为生的人,也包括那些虽然有职业或其他收入而其经济收入的主要部分来自于赌博活动的人。二、对于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我们同意你们提出的意见,即不论其输赢,均应依法处理
1月18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六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许仲梓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继续酝酿江苏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的汇报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淄博中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被羁押15年后,案件或将迎来新进展。2005年2月,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间废弃的厕所里发现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该校高一24班班长、时年不足16岁的张志超,被警方认定为嫌犯
8月25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贸促会在昆明锦江酒店共同举行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揭牌授牌仪式。 云南省贸促会会长刘光溪、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寇杰、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执行副主任蔡晨风、省司法厅储勇副处长共同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揭牌,并对昆明、红河、德宏片区分中心授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红河、德宏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责任单位,官渡区人民法院、西山区人民法院、盘龙区人民法院、五华区人民法院、五华区司法局有关领导及受聘调解员、企业代表70余人参加了揭牌授牌仪式
四川法院两年受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过万件 结案率达91.2% 11月26日下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成都康威木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州金象木业有限公司、苏州金象木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一案。该案系一起涉民营企业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据介绍,2017-2018年,四川法院共受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10854件,共审结9949件结案率91.2%,高于同期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81.5%
近日2022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已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公安厅发布,笔者现计算标准进行解读。 ( 二)标准数据依据。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发布的《2021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省统计局提供的2021年度有关统计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25号 2013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2次 会议、2013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抢夺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