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
台中市北屯区新成屋大楼案“璟庆敦品”面对陈平公园,并近敦化公园及陈平国小。全案住家仅22户,规划30~56坪,2~3房格局。璟庆建设“璟庆敦品”位于台中市北屯区陈平1街、近陈平路口,基地面对陈平公园、并邻近敦化公园、陈平国小,采买可至枫康超市敦化店,步行5分钟,中清路沿线有不少商家、餐饮店,至中清路、敦化路等市区干道约100米
国立基隆女子高级中学办理106学年度高级中等学校适性学习社区教育资源均质化实施方案之创游微翻转教学活动计划“2018创游微翻转游戏式学习年会暨创新教学工作坊”一案,请查照。 一、依据国立基隆女子高级中学107年6月7日基女教字第1070004316号办理。 二、旨揭工作坊相关资讯如后: (一)研习时间:107年7月5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五)8时30分至16时
抚养非亲生子的抚养费能否要求返还? 王某和张某于2008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同年11月23日,张某生育一子王小某,随着王小某一天天长大,觉得不对劲的王某怀疑王小某不是亲生的,便私下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王小某确实与其无血缘关系,现王某要求与张某离婚,并要求其返还婚姻存续期间对小孩的抚养费。 对于该案中王某能否要求张某返还婚姻存续期间对小孩的抚养费,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对非亲生子虽无法定抚养义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财产为共同共有,各自支出的抚养费金额无法计算,因此张某无需返还抚养费。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小孩抚养费
6年前广大兴28号渔船船员洪石成被枪杀,昨天菲律宾法院依杀人罪对8名海岸防卫队员判刑,不过屏东地方法院3年多前也曾就民事责任,判决8人应赔偿被害遗属补偿金319万多元,却至今没着落。 2013年8月7日,屏东地检署和菲律宾政府,同一天宣布广大兴案调查结果起诉8名海防队员,当时菲方也说已经和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不过之后屏东地检署再对8名被告提出民事损害赔偿,屏东法院也在2015年判决,但至今没拿到赔偿金。 屏东地院发言人说:“就只能通知他们来履行,然后除非他们在国内法治权里面有一些财产,我们才可以执行
近日,张羽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诉讼案宣判,经过张羽律师和助理的不懈努力,成功帮助当事人郝女士获得了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并分得1600万元的财产。 郝女士与丈夫相识不久即结婚,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双方于2016年开始分居,两个女儿一直由郝女士和父母照顾。无法忍受男方过于自我的生活方式,郝女士决定离婚
新京报快讯 据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9月16日,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原委员、副厅长(正厅级)赵云辉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通辽市人民检察办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i机器人)的“聊天机器人系统”专利有效性做出最新改判,撤销此前北京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认为小i机器人的专利有效。 智臻公司八年前曾以苹果手机iPhone的聊天机器人Siri侵权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该侵权诉讼因“专利有效性”未决,多年来处于中止状态。 智臻公司日前称,小i机器人正准备对苹果公司重启侵权案诉讼流程,或要求其终止侵权并给予赔偿
对于徐自强仍被判决有罪的结果,我们感到相当遗憾。本案缠讼至今超过14年,此次更六审的审理期间也逾4年;而徐本人遭羁押超过13年,比苏建和等三人还要久!如同许多缠讼经年的案件,检方并无徐涉案的确实证据,法院却仍允许他被长期羁押,饱受司法程序折磨。 民国84年大直一位房地产业者遭绑架后杀害
采购人某单位委托G招标公司,就“某医疗救治体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预算2000万元。本项目于20××年10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11月20日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C公司为中标候选人,G招标公司经采购人确认,于12月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 投标人A公司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向采购人及G招标公司提出质疑,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规定,“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或“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向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玄武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于2021年3月31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于2021年7月22日收到玄武区人民法院(2021)苏0102民初508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7月28日就玄武区人民法院(2021)苏0102民初508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7月23日、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