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第一条 本校为鼓励中等教育学术研究,促进中等教育实务经验交流,提升“中等教育季刊”对中等教育学术研究与实务改进之贡献,特设“中等教育季刊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辑委员会)。 第二条 编辑委员会之组成包括编辑顾问5~7名。编辑委员9~11名,任期一年,得连聘连任两次;委员会由师资培育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中等教育季刊总编辑),国际师培推动组组长担任执行秘书(中等教育季刊副总编辑),均为当然编辑委员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事业方面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教育督导必须依法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 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属于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属于服务业的税率为5%
国际狮子会的愿景宣言:‘成为社区和人道主义服务的全球领导人。’ 狮子会最终目的及理想,就是提倡大同世界,发扬人类博爱的精神。创立的宗旨,共有五大项: 除了五大宗旨外,狮子会的会员上尚有共同信守的八大目的和八大信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君为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 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是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三条 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规定的,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解决我国面临的公共健康问题,并帮助有关国家、地区解决其面临的公共健康问题,落实世界贸易组织多哈部长级会议《关于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宣言》(下称“多哈宣言”)和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关于实施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6段的决议》(下称“总理事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传染病,是指导致公共健康问题的艾滋病、肺结核、疟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政府采购活动中,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遇到问题时,联合体的部分成员可否提起政府采购投诉?通过下面的案例,财小鲤带大家一起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案情简介: A公司和B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某市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投标
第一条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 第二条 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和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坚持学校利益至上原则,追求“高效、优质、廉洁、和谐、创新”工作目标,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准违规限制、排斥、歧视供应商,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 第三条 严格执行“四公开”制度: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监督渠道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