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27日发布的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春节假期,全国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与上年春节假期相比增长12.2%,与2019年春节假期相比年均增长12.4%,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数据显示,春节假期,旅游及住宿服务恢复加快,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倍,已恢复至2019年春节假期的80.7%。旅游饭店、经济型连锁酒店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6.4%、30.6%,分别恢复至2019年春节假期的73.4%、79.9%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今天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明确了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申请、减免、备案、管理程序等四大类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防止出现管理漏洞。 就业是民生之本。4月16日,国务院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如果在广州开了一家公司,但是已无法经营,你会怎么处理?直接遣散员工就完事了吗?许多老板可能会有这样的误区,觉得只要处理好员工和生意问题就好了,没人告我就行。其实不然,如果在广州公已无法经营,除公司的事物处理完,还需要去注销广州公司,或将广州公司转让,如转让不出就要去注销广州公司,只有注销成功之后,公司事物才算完成。 那么广州公司注销的话该如何申请呢?是否很麻烦?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广州公司注销的流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48号,以下简称14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担任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其取得的由该中国境内企业支付 的董事费或工资薪金,不适用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法规,而应自其担任该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起,至其解除上述职务止的期间,不论其是否在中国境外履行职务,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的由中国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应依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法规确定纳税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外籍董事高管与普通的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不同点主要在于“取得的由该中国境内企业支付 的董事费或工资薪金”,除此之外,两者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判定基本一致。试举例如下: 某外商投资企业,由外籍个人担任总经理,其进入中国境内并担任总经理的时间为2014年3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请在我局规定报送范围内的纳税人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路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办税区—会计报表
在刚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专家认为,要实现“十二五”期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6%和17%,很有必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等有效市场机制的建立,推进节能服务行业迅速发展。 国务院参事、中国科学院首席科学家牛文元指出,践行中国政府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所作的减排承诺,“十二五”是一个重要转折点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ji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高新认定的企业,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极大地提升企业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中当年职工总数怎么统计? 高新技术企业人员认定可以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企百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84. 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什么出口退税率? 答: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中的特殊重组与一般重组对应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中的免税改组和应税改组。由于企业改组会涉及大额资产或股权交易行为,并且这种交易行为的结果大都是非现金资产的置换,如果要求对此征税,势必会阻碍企业改组。因此,税法需耍设定特殊的“免税改组”政策
为解决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经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理解和适用,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