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岂凤春一行到丹龙药业走访调研。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8日 查看次数:587 2022年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岂凤春、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何勇、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于宽等一行在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吉伦白拉、纳税服务科科长张智颖、高新区税务局局长任立峰等陪同下到丹龙药业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走访调研。 调研会上,丹龙药业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树庆向来宾详细介绍了丹龙的基本情况和运营情况,他对各级税务部门一系列“放管服”改革举措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辅导、便捷办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便利的条件
江苏省住建集团被评为南京市“2015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 近日获悉,江苏省住建集团荣获由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的“2015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荣誉称号。 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市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内的江苏省住建集团,集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劳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金融投资、商业运营等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经济实体。下设9个分公司,下辖19个子公司
中新网3月23日电针对来自工薪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到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一半左右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指出,不能把对工薪收入的征税与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对立起来。 该负责人说,这个问题社会各界谈论较多,有的人觉得这个比例偏高。 但对这个问题应做实事求是的具体分析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成都工商代办将陆续编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今天发布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之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原标题:好消息!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提高到100%!快来申请吧~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建议申请,因为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所以错过一年认定,就错过一年可扣除的额度
近日,上海睿者机械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等部门的联合评审验收,被正式认定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这是我司坚持 “ 以科技为先导” , “ 以创新为动力 ” 所取得的一项重大发展成果。该项成果的取得,不仅是我司长期坚持技术创新的有力诠释, 是对我司全体员工多年辛勤汗水、技术成果的**褒扬
早报讯 又一个“47号公告”23日现身网络。26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上获悉,在网络上现身的这个“又一个47号公告”是真的,26日税务总局官网挂出了该公告。不过,让人费解的是,为何这样一个应该由文件制订者税务总局官网首发的红头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竟然在官网发布之前3天,就在两家民间网站上挂出? 8月15日,一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让几乎全体人民都记住了“47号公告”的大名,既然这个“47号公告”是伪造的,那么,真的47号公告又是什么? 就在伪造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第47号)”余波未了时,8月23日,先后有两家民间网站挂出了又一个标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7号)”,内容是与伪造的公告完全不同的文件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做好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和安徽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推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自愿申报、资格初审,现将拟推荐参加第六届安徽省文明村镇、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家庭、第二届安徽省文明校园评选的单位、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7月18日至20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 涡阳县气象局、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涡阳县供电公司、安徽省涡阳县烟草专卖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涡阳县分公司、亳州市(阜汽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涡阳长途汽车中心站、安徽省涡阳第四中学、涡阳县城市管理局、涡阳县城关街道向阳社区、涡阳县城关街道滨河社区、徽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行政中心8楼 投稿邮箱:wenmingguoyang@163.com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包括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 任荣发指出,《意见》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四方面的突破:一是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