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做好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和安徽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推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自愿申报、资格初审,现将拟推荐参加第六届安徽省文明村镇、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家庭、第二届安徽省文明校园评选的单位、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7月18日至20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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