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11日,我所主任、卢军律师应邀参加了在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会议。 会上,浙江省人大代表、卢军律师首先就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涉及检察院环节的工作谈了自己的切身感受: 首先,检察系统案管中心的设立,大大方便了律师办案。律师在阅卷、提交委托手续、发表辩护意见等方面都更加便捷顺畅,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公司法律事务 矿产法律事务 投资、金融法律事务 行政法律事务 刑事辩护 合同法律事务 婚姻家庭事务 破产法律事务 侵权损害赔偿 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昨天上午举行第四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小敏、徐一平、徐劼、赵志新、华博雅、滕兰英、吴峰枫、魏多出席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滕兰英主持
中新网北京新闻2月28日电 (记者 陈杭)28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单国钧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张雯、任雪峰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兰某某在自己家中从事小麦面粉加工,为了增加面粉白度,提升销量,兰某某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期间,在加工面粉时利用粉料微量喂料器,将增白剂添加到面粉内。经检测增白剂中含有过氧化苯甲酰,国家明令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完毕,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案卷材料后,依法告知被告人权利义务并讯问了被告人,认真审查全部案卷后,将被告人兰某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至临渭区人民法院
网友询问北京12345姜广涛事件的后续获反馈:姜某某一案朝阳院已于2022年8月19日对其做出批准逮捕,后两次延长羁押期限。 新浪娱乐讯 1月19日,有网友询问了北京12345配音演员姜广涛事件的后续,12345反馈内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回复反馈]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姜某某一案朝阳院已于2022年8月19日对其做出批准逮捕,后两次延长羁押期限。” 据悉,2022年7月19日网传姜广涛被警察带走,其所属公司光合积木发表声明回应称:“现姜广涛老师因商业经济纠纷正在配合相关调查,有关网络上的不实猜测,希望大家能够理性判断
关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人员公示(一)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潘某某虚假诉讼案所涉企业符合合规第三方机制适用条件,经征询企业意见,同意适用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经商请同意,启动第三方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选取5名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现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特点是什么?下文为您介绍: (一)一般原则。一般原则是规定开展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方面必须遵守的共性行为规范。具体是:审判独立原则;根据事实,以法律为基准制定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协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执行法律监督原则
本报讯(记者朱新韬 实习生曹欣桐 通讯员杨杰)记者昨日获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一起传销大案,依法逮捕侯某、李某等违法犯罪嫌疑人102名。 2016年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排查中获得重要线索:一个以安徽人侯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具有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嫌疑。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团伙成员多为安徽、山西、河北、四川籍,主要集中在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一带活动,涉及人员众多,资金数额巨大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审议和评议意见督办办法(试行) 决议、决定、审议和评议意见督办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强化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力度切实提高监督质量督促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和评议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行使监督权,并形成决议、决定、审议和评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办理。 决议、决定是指县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城建、民政和民族宗教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






